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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信息来源:锡盟党史地方志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 【字体大小:

锡林郭勒盟党史地方志研究室为盟委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

盟党史地方志研究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党的理论研究综合体系决策部署,协调整合全盟党史地方志研究、文献编纂资源力量研究和阐释好党的历史和理论提高党史地方志文献编纂水平,为盟委决策提供借鉴。

(二)指导全盟各地区、各部门党史、地方志工作,对党史地方志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

(三)提出全盟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建议。

(四)组织编纂《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盟历史》《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盟历史大事记》《锡林郭勒盟志》《锡林郭勒年鉴》等党史、地方志基本著作和编年史、专题史、地方史等其他党史地情类著作。开展地方口述历史资料征集整理及旧志整理。

(五)组织评审全盟地方党史基本著作、地方志和盟直行业(部门)志稿。

(六)开展中国共产党历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宣传教育。编写地方党史地情类学习宣传普及读物,满足各族干部群众学习党史、了解地情的需要。

(七)开展涉党史舆情分析研判和辨析引导工作,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历史的重大判断和关于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结论按规定对党史地情类题材出版物、文章文稿、影视作品和各类展博馆展览布陈内容审读审看,提供有关党史地情方面的咨询服务。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史志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八)承担党史遗址遗迹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红色旅游开发等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在城市改造、农村牧区建设中损坏具有文物价值的党史地情类遗址遗迹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党史纪念场馆的建设。

(九)承担地方党史及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任务,开展党史地方志及党史地方志馆信息化、数字化及数据库建设。征集、保管各类党史、地方志文献成果,开展党史、地情资料文献展览展示。对盟本级形成的党史地情文献资料进行征集、研究编纂和出版发行,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十)向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提供党史、地方志等可公开文献资料的查阅、交流服务。

(十一)完成盟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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