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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盟党史工作暨第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盟委办 发布时间:2013-12-13 浏览: 【字体大小:

 

 

 

在全盟党史工作暨第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罗虎在

20131129日)

同志们:

   这次全盟党史工作暨第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是2008年以来召开的首次全盟党史地方志工作会议,盟委、行署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之前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盟党史地方志工作。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精心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盟史志工作者辛勤耕耘,陆续编辑出版了《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历史(1921-1949)》第一卷、《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盟历史大事记(2001-2010)》、《锡林郭勒红色旅游集》、《锡林郭勒英烈》、《锡林郭勒革命遗址遗迹》、《锡林郭勒年鉴》、《草原多娇》以及行业志、各旗县市(区)党史大事记、地方志、年鉴四十余部,形成了一大批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化成果,为研究锡盟历史汇集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盟委、行署,向长期以来勤勤恳恳,默默无闻,潜心编史修志的广大史志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盟史志工作,讲四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史志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国有史,方有志”,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建设、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史志工作,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时期都十分注重发挥党史地方志的借鉴和启示作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此均有过重要论述。比如,毛主席讲:“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便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他提倡通过读党史、地方志提高领导水平,要求用全面的历史的方法研究党史,倡议各地编修地方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党史地方志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第一,编史修志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党史地方志客观记录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辉煌成就和成功经验,深刻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在我们制定规划、发展经济、搞好建设、开发资源以及招商引资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盟委、行署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并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定点扶贫、草原生态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近期,国家将在我盟启动电源基地项目,这是我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重大机遇,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如何落实好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实施好各类项目,实现预期目标,需要我们不断总结历史经验,不断深化对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以史为鉴、放眼未来,创造性地解决好前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党史工作发挥着重要的资政作用,只有真正把党史地方志工作重视起来,才能更好地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创造“明天”,建设更加繁荣、美丽、和谐、文明的锡林郭勒。

   第二,编史修志是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党史工作历来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部好的党史不仅仅是为了记述党的历史,更重要的是用大量真实生动的史实告诉当代、告诉后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近年来,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频繁,一些干部群众存在对党的认识不够深刻,对有些重大政治问题认识不清等问题。一些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思想文化渗透,歪曲我们党的历史、诋毁党的事业,企图动摇我们党执政地位。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更加重视学习、研究、借鉴党的历史,更加重视挖掘和利用好党的政治资源,切实做好党史地方志工作,把党的历史编写好、宣传好,更好地为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

  第三,编史修志是弘扬先进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要求。党史和地方志作为重要的文化载体,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编史修志,全面记述历史真实面貌,记述灿烂的文化和英杰人物,记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可以弘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坚定共同理想信念,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激发各族人民的创造活力。改革开放以来,我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突出成就,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史志资源。各级史志机构和广大史志工作者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承担起“认识社会、传承文明、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责,努力通过编史修志,用发展的成就激励人,用成功的经验启迪人,用历史教训警示人,为全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史工作

党史工作承担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光荣职责,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清党史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把研究历史与服务现实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史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20106月中央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0号),同年7月召开全国党史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党史工作进行了部署。中央专门下发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的文件,并召开全国性的党史工作会议,这在建党和建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新时期党史工作的高度重视。随后,自治区召开了全区党史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01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盟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实施意见》(锡党发〔20116号),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盟党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史工作的意见要求,作为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抓好党史工作五年规划的实施。党史五年规划是从中央到地方每五年都要制定实施的一项工作,在时间上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同步进行。《20112015年锡林郭勒盟党史工作规划》印发后,各旗县市(区)也陆续制定了规划并认真加以实施,有力推动了党史资料征集整理、党史编研、党史宣传教育和党史成果的开发利用。经过全面普查,摸清了全盟革命遗址遗迹的家底,共有105处革命遗址和其它遗址名单列入盟级革命遗址库,其中有69处上报到自治区党史研究室和中央党史研究室,将编入《全国革命遗址通览(中央卷)》,这将对传承党的历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开发红色旅游资源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总体上看,我盟党史规划实施情况不错,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个别旗县的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各地党委和史志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划内容和要求,经常“盘点”已经完成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工作没有完成,把列入规划的工作逐件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扎实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编研。党史资料征集是党史编研和党史成果产生的基础和源头。各地要全面征集、整理和保护党在各地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历史时期的资料和文物,包括文件、文章、日记、回忆录、统计资料、口述资料以及图片、录音录像和有历史价值的实物资料等。要积极推进党史编研工作,《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历史》第一卷、《锡林郭勒革命遗址遗迹》、《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盟历史大事记(2001-2010)》等史志出版发行后,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历史》(第一卷),在编写质量和进度上得到了自治区党史研究室的高度评价。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我盟的党史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党史工作五年规划所安排的进度还有一定差距。各旗县市(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未完成党史一卷本编写任务的地区,要狠抓工作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已经完成党史一卷本编写的地区要着手开展党史二卷本的资料征集和编写工作。同时,各地要根据地区、民族和历史特色抓好其它党史书籍的编研。

  (四)不断拓展党史宣传和资政育人渠道。以党的历史资政育人是党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党史宣传的正确方向,正确把握和处理宣传口径、文艺创作、研究成果和历史真实之间的关系,增强党史宣传的科学性、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片面化和庸俗化,坚决防止歪曲党史的错误倾向,有力驳斥敌对势力对党史的污蔑和攻击。各级宣传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载体灵活的党史宣传新格局。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党史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实施好党史工作上网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学习党史、运用党史、促进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党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牧区“六进”活动。

   (五)认真做好党史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党史资源是党领导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等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一笔宝贵财富,挖掘、保护和利用好这笔红色遗产,对于传承和弘扬党的光辉历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推动红色旅游、促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这方面,井冈山、延安、西柏坡、遵义等地的经验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虽然我盟红色资源无论是历史重大程度还是富集程度,都不如上述地区,但是我们也有自己的特色,比如民族特色、草原特色、边疆特色。只要我们找准定位,精心谋划,打好特色品牌,把硬件做强,把软件做实,把现有的资料成果用好用足用活,在红色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上就一定会大有作为。

  三、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为依据,全面抓好地方志各项工作

当前,我盟第二轮修志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认真总结第一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以做好第二轮修志为重点,努力推动我盟地方志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加快推进第二轮修志进程。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我盟第一轮修志在上世纪90年代完成,下限截至1990年。盟委、行署高度重视修志工作,于20109月启动了全盟第二轮修志工作。第二轮修志启动以来,各地各部门积极履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锡林郭勒盟志(19912010)》篇目大纲已由自治区审定;23部行业志出版发行或交付印刷;13部旗县市志和34部行业志篇目已由盟史志办批复,正在进行编纂,其中正蓝旗志(第二轮)已完成编纂即将提交评审。但是也有少数地区和部门领导重视不够,至今没有开展工作。今年是第二轮修志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距自治区要求的完成时限仅剩二年时间。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尤其是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区和部门,要切实增强修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清依法修志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全盟“一盘棋”的思想,抓紧部署、尽快启动,确保在2015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将《年鉴》的编写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地方志部门编写年鉴的法律职责。《锡林郭勒年鉴》从2000年创刊以来,每年编写出版一卷,已出版13卷。从各地情况看,除锡林浩特、白旗和西乌旗外,大部分旗县市(区)还没有开展本地区年鉴编写出版工作。今年3月份,行署专门发文进行了部署,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向《锡林郭勒年鉴》的供稿任务和本地区年鉴的编写出版工作。

(三)加快推进地方志信息化建设进程。2010年开始,国家把内蒙古列入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的4个试点之一(山东、天津、内蒙古、宁波)。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立项,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从2012年正式启动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目前已在“内蒙古区情网”设立平台。自治区要求盟市、旗县市区今年建立地方志“地情网站”或“网页”,实现三级联网。经过盟史志办努力,目前“锡林郭勒地情网站”已经开通,成为全区首家建立地情网站的盟市,各旗县市(区)史志办要利用好这一平台,抓紧建立“地情网页”,实现与自治区、盟级网站的互联互通,实现地方志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四)着手设立党史方志馆。设立方志馆对提升地区文化软实力意义重大,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方志馆和地情网站;鼓励旗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方志馆。”目前,自治区方志馆即将着手设立。由于我盟党史和地方志在机构设置上“合二为一”,场馆名称应统一为“党史方志馆”。盟党史方志馆的设立问题,盟委、行署将统盘考虑;办公场所相对宽松的旗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着手设立党史方志馆,其他地区可先设立党史方志资料馆。

(五)进一步加大《条例》、《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200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是新编地方志工作开展以来,第一部地方志工作全国性法规,确立了地方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为贯彻落实好《地方志工作条例》精神,去年自治区出台了《地方志工作规定》,对依法修志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要求。我们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好《条例》、《规定》的宣传贯彻,努力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让相关部门清楚并依法履行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我盟地方志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史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对史志工作的领导,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高度,切实增强抓好史志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确保史志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史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史志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史志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各旗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明确分管史志工作的领导,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确定一名兼职史志工作联络员,盟直各部门要明确史志工作分管领导、兼职修志人员以及年鉴编写人员。鉴于去年旗县市换届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各地要抓紧调整充实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要按照自治区“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即:将史志工作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确保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进一步加大对史志工作的保障力度,特别是旗县市(区)要安排足够的专业人员从事史志工作,努力改善史志部门办公条件,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盟旗两级都要将党史工作和第二轮修志工作的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党史地方志工作涉及多个系统和部门,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史志部门既是史志研究部门,又是各级党委、政府主管史志业务的工作部门,要全面履行史志研究和业务主管的工作职能。各级组织、宣传、党校、档案、机关党工委、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积极履职,协调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共同编史修志、共同研究史志、共同宣传史志的工作合力。史志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沟通,灵活用好各类史志人才。要抓紧组建盟旗两级党史地方志学会,使其成为开展党史编研和资政育人的重要载体。年内,自治区将组成督查组分赴盟市和部分旗县、盟直部门对二轮修志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

三要配强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各地要从党史地方志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把年富力强、党性好、能团结同志、有业务能力和组织能力的干部选拔到史志部门领导岗位,配齐配强史志部门领导班子;把精通业务、协调能力强、文字水平高的干部和人员选拔到史志部门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结构合理、富有开拓精神的史志工作队伍。要关心史志干部的成长,把史志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交流纳入干部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中统筹安排。要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史志工作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注重培养领军人物和学术带头人,积极帮助史志工作者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广大史志工作者要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拓宽史志研究领域和范围,不断创造新业绩。要探索编史修志新机制,通过承包、外聘等办法吸纳社会人才为党史和修志工作做贡献,弥补史志部门人力不足的问题。

近期,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将启动《方志内蒙古》大型专题电视片的拍摄,其中有一集专门记叙我盟,请相关部门和地区给予支持和配合。

同志们,史志工作是一项崇高事业,做好史志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盟史志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强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