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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3-11-11 浏览: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朱佳木同志

在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

的讲话和会议纪要的通知

 

中指办字〔2013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副省级城市地方志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史志机构:

 

201341215日,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朱佳木同志的讲话和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和落实。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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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防止倾向性问题,

巩固和发展地方志事业大好形势

 

――在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2013412日)

   

 

同志们:

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今天在历史文化名城郑州召开了。首先,我代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陈奎元同志,向与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向全军和武警部队,以及副省级城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同志们表示亲切慰问!向列席本次会议的澳门特区文化司的官员及有关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贯重视和支持地方志工作的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为举办本次会议付出辛勤劳动的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的全体同志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的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是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背景下召开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就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行的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贯穿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一条主线。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他十八大之后的一系列讲话中可以看出,所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原则与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就是对新中国头30年历史加以继承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就是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社会主义,就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个建设全面推进的社会主义,就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就是既坚持和平发展又不放弃国家正当权益的社会主义,就是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社会主义。志书和史书不一样,不是史论结合,而是述而不论,但绝不意味着志书没有立场、观点。相反,大多数志书的立场、观点都很鲜明,只不过立场、观点寓于记述之中罢了。第二轮修志的内容已深入改革开放时期,更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十八大精神,以进一步端正观察问题、判断是非,遣词造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指导、检查、总结、推动我们的各项工作。

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到现在已四年多。四年来,全国地方志工作在各地各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下,深入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大力开展第二轮修志、年鉴编纂、旧志整理、理论研究、读志用志、人员培训等工作,使地方志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

过去四年,在地方志工作建设方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又有2个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原有4个),8个制定了政府规章(原有10个);50个有立法权的城市中,有1个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原来没有),有9个制定了政府规章(原有1个);30个有立法权的自治州中,有2个制定了政府规章(原来没有)。至此,颁布地方志工作法规、政府规章的省份已有24个,市、县、区已有140多个。在第二轮修志方面,又有8个省级单位先后全面启动,使全国省级单位的第二轮修志已全部开展;规划中的5882部志书中,又出版了842部,使第二轮志书已累计出版1348部。在地方综合年鉴编纂方面,又有3个省份的年鉴工作划归到地方志工作机构,使全国地方综合年鉴划归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省级单位已达到26个。在旧志整理出版方面,又新出版了400余部,使整理出版或影印出版的旧志累计达到2000余部。在地方志网站建设方面,又新开通省级网站7个、市级网站81个、县级网站达到471个,合计693个。在方志馆建设方面,又新建成省级馆4个、市级馆22个、县级馆80个,使省级馆到13个,市级馆达到53个,县级馆达到190个,合计256个。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有的方志馆还有名无实,就是说,还没有像样的成规模的建筑,或者虽有建筑,但主要是放书,实际是志书馆。

过去四年,由国务院交办的新中国第一部国家层级的专门志《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经过数百个参编单位的共同努力,已按计划完成了全部11卷的编纂和初审、复审工作,形成1500万字的终审稿,进入终审验收阶段,可望于今年内出版。由中指组办公室主持编纂的《方志百科全书》,已完成大部分编写任务,有望今年内完成。中国地方志协会完成了换届,并经国家民政部审批,将“协会”更名为“学会”。中指组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学会联合建立了地方志学术年会制度,并先后在宁波和南通举办了两届年会。中指组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支持下,开展了地方志系统第二次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中指组办公室还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了十集电视纪录片《方志中国》,并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受到海内外好评,扩大了地方志文化的影响。

所有这一切表明,我国新编地方志事业在已有基础上,正步入一个全盛时期。

但是,历史经验反复告诉我们,越是在形势大好地时候,越要保持头脑的清醒;越是在集中力量解决一种主要倾向的时候,越要注意被掩盖的另一种倾向。毛主席讲过:“对任何事情都要分析,弄清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不正确的,因为事情都有好的光明的一面和不好的黑暗的一面。”(《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64页)现在,大家都承认,地方志事业的形势是好的光明的,而且是前所未有的好。但是不是没有问题了呢?不是的。在大好形势里,也有不那么好的一面,存在不少或明或暗、或浅或深的倾向性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警惕。比如,从全国范围看,既存在忽视方志理论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倾向,也存在忽视志书编纂的倾向;既存在忽视志书质量的倾向,也存在忽视修志进度的倾向;既存在忽视尽力收集资料的倾向,也存在忽视精选精编的倾向;既存在忽视自身特点的倾向,也存在忽视统一规定的倾向;既存在忽视改革创新的倾向,也存在忽视总结经验、继承传统的倾向;既存在忽视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行政职能的倾向,也存在忽视提高自身编纂业务水平的倾向;既存在忽视人员培训的倾向,也存在忽视人员选配的倾向;既存在忽视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实际困难的倾向,也存在忽视尊重志书编修客观规律的倾向。对于这些倾向性问题,我们都应当给予高度重视。

过去老话讲,“成绩要说够,问题要说透”;“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当然,成绩还是要说,不说,看不到成绩,也会影响信心。但看不到问题,则可能使小问题酿成大问题,更有危险性。毛主席指出:“我们必须学会全面地看问题,不但要看到事物的正面,也要看到它的反面。在一定条件下,坏的东西可以引出好的结果,好的东西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38页)“矛盾着的对立的双方互相斗争的结果,无不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在这里,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39页)他还说过:“没有预见就没有领导,没有领导就没有胜利。”(《毛泽东文集》第3卷第396页)在座的各位,都是省级、副省级单位的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作为领导,头脑中一定要有问题意识、忧患意识,而且,看问题要比别人站得更高一些、看得更远一些,解决问题要比别人抓得更准一些、办法更多一些。只有这样,才能挑起带领大家不断前进的担子,使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得以巩固和发展,使地方志事业做到可持续发展。

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使问题的一面向解决的一面转化,首先需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地方志工作条例》,不断增强依法修志的能力。关于这一点,我在2012年宜昌召开的全国主任会议上曾提出要增强十个方面的能力。同时,我们也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的思想方法,增强观察和预见问题的能力,注意防止倾向性问题,以巩固和发展地方志事业大好形势。在今天的全国主任会议上,我想着重谈谈这方面的意见。

一、在防止忽视方志理论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修志的倾向

在中国漫长的修志史上,修志机构和修志人员里的主要工作,曾有很长时间就是编修志书,此外基本不做其他事情。然而,随着时代和新编地方志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各地为开展地方志工作普遍设立专门机构,地方志工作的内容早已突破单纯修志的旧框框,逐渐丰富起来。为了适应时代的特点和需要,更加方便广大读者的读志用志,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地方志工作机构在编修志书的同时,纷纷用各种形式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最初是编修简志,撰写地情书,在报刊和电视等媒体上开辟地方志知识专栏。近些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成熟和互联网的建立,各地开始将志书数字化、办地方志网站、建地方志数据库;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一些地方开始建方志馆,并通过沙盘、展板、实物、多媒体等手段,将志书中有关地情的内容加以展示。为了探索和把握地方志工作的规律,构建现代社会的方志学学科体系,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又积极开展旧志整理和方志理论研究,并为此创办刊物,撰文著书,举办各种研讨会。由于这些新开辟的工作符合时代的要求,因此被《地方志工作条例》纳入到地方志工作机构必须履行的职责之中。近来,有人对新编地方志工作内容作了各种概括,例如,志、鉴、网、馆、研、库、用、书、会、刊,等等。总之,地方志工作不再像过去那样,只是编写志书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都充分认识到了新形势对地方志工作的新要求。有的仍然把注意力仅仅集中在编纂志书这一件事上,尤其是地主志工作机构纷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后,理论研究和撰写文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削弱。为此,我曾多次强调,对于地方志工作机构来说,志书出版只是完成了本职工作的一半,还有一半工作是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开展方志理论研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等等工作。我还在第四次全国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编纂《方志百科全书》,建立方志学术年会制度,并提议将“地方志协会”改名为“地方志学会”。后来,我又在南京召开的2010年全国主任会议上提出要把各级方志办建设成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的方志办;在2012年南通召开的第二届地方志学术年会上,着重强调了当前加强方志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今后,我们要继续花大力气抓紧抓好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方志理论的研究。在这些方面,还有大量应当做也可以做的工作,等着我们去做。

不过,近些年也出现了另一种倾向,那就是忽视修志工作,甚至只顾理论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而把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编纂志书撇在一边。毫无意义,我们不能再搞“一本书主义”;但同样毫无疑义的是,我们也不能搞“没有书主义”。方志理论研究也好,读志用志也罢,首先要有志。“九业”并举也好,“十业”并举也罢,修志永远是地方志工作的主业。离开了志书编纂,地方志工作必然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他事情搞得再热闹,结果都会“归零”。道理很简单,地方志工作中的所有内容,都是从志书编纂中派生来的。当然,没有新编志书,方志理论研究和资源开发利用也可以搞,但其对象只能是旧志。如果是那样,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足够了,用不着再成立地方志工作的专门机构。所以,上述两种偏向,我们都要注意,都要防止,都要克服。

二、在防止忽视志书质量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修志进度的倾向

志书的生命在于质量,这是志书性质决定的;新编地方志要格外注意质量,这是新编地方志编纂方法决定的。志书不是畅销书,甚至是很不畅销的书,但它绝对是权威性和生命力最强的书之一。如果志书在史实或其他任何一个方面出现质量问题,都会遗患子孙后代。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新编地方志不再像旧志那样,仅由少数几个学者编修,而是由包括政府各部门在内的众多单位出人参与撰稿,由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即人们常说的众手成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特别重视质量问题,对各单位提供的稿子不予以严格把关,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甚至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第二轮修志刚开始时,也就是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各地的主要倾向性问题是按兵不动,有的地方甚至撤销了修志机构。那时,我到各地调研强调的主要是修志不能间断,凡首轮修志任务完成的,要抓紧启动第二轮修志。后来,各地通过贯彻第三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在《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后,陆续下发了政府文件,召开了动员大会,开展了第二轮修志。但在加快修志进度的同时,一些地方又出现了急于成书的倾向。出现这种情况,既有地方志工作机构自身不正确的政绩观在起作用,也有领导部门要求尽快见书和财政经费划拨制度改革的原因。为克服这种倾向,我在前些年反复强调,第二轮修志要“四快一慢”,即启动要快,谋篇布局要快,组织培训队伍要快,拿出初稿要快,但定稿出书要慢。因为,根据首轮修志结束的大致时间和《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地方志每隔20年左右续修一次的规定,第二轮修志结果结束时间大体在2020年前后,时间还比较充裕。志稿拿出后,不必急于出书,而应反复打磨、精益求精。否则,一旦出版,发现差错,再版的机会微乎其微,只能追悔莫及,“望书兴叹”。现在,这种急于出书而忽视质量的倾向仍然存在。比如,方志出版社的精品志书出版工程已实施八九年,至今没能出版一部堪称精品的志书。个中原因固然很多,但高质量的志稿不多,恐怕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现在有人认为,从已出版的第二轮志书看,总体不如首轮志书的质量。这个意见很值得我们注意。

然而,现在也存在另一种倾向,那就是动作过慢,完全忽视进度。例如,有的市县至今还没有启动第二轮修志,更没有组织和培训队伍;有的虽然已经启动了七八年,但至今拿不出初稿。世界万物的运动都离不开一定的时间与空间,每个具体事物运动的时间和空间都是有限的。对于任何一项工作来说,好和快都是对立的统一,只讲快不讲好不行,只讲好不讲快也没行,如果修志只讲质量不讲进度,超过了时限,同样违背事物的运动规律。何况有些志书不仅编修进度慢,而且质量也不高,只能用“少慢差废”四个字形容。

说到这里,我要特别讲一下首轮修志扫尾的问题。早在2001年第三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时,就提出了“首轮修志工作基本完成”的概念,其标志是出版的志书已占规划志书的75.8%。到2008年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时,出版的志书大约占规划志书的90%左右,尚有16个省级单位的规划志书还没最终完成,所以,提出“首轮修志进入扫尾阶段”的概念。在过去四年里,首轮志书又出版了100部,使完成率达到98.1%,就是说,目前仅剩2%的规划志书还没有出版。我请中指组办公室把这2%的情况作了一个统计,不包括西藏和浙江,涉及1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我又对这12个省级单位的情况作了一下分析,发现其中山西、江西已决定将剩下的几部市志、区志和省志分卷与第二轮修志合并;北京剩下的15部市志,12部已交付出版,另外3部最近也已通过终审;福建、海南和新疆剩下的几部省级志书均在付印之中;内蒙古剩下的22部省级志书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剩下的2部省级志书,要么已通过终审,要么正等待终审。就是说,以上8个单位,在今年年底前都可最终完成首轮修志。在其余4个单位中,河北的省志中的《总目录》刚完成初稿。另外,青海省的西宁市志还未出版的29部志稿中,12部已交付出版或通过了终审,只有14部未完稿,3部未启动。就是说,到今年年底仍然会留“尾巴”的,顶多只有省级志书4部、市级志书17部,合计21部,占首轮修志规划5987部的0.35%。届时,这21部志书可以和第二轮修志合并;即使不合并,我们也可以就此宣布首轮修志全部结束。

从首轮修志遗留的问题可以看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度同样不能放松。否则,个别单位就会拖整体的后腿,局部就会影响全省甚至全国。现在,第二轮修志离截止时间还剩七年左右。从全局看,时间已不算宽裕。凡是还没拿出初稿,要抓紧时间,进入倒计时。凡是拿出初稿的单位,应当抓紧统稿、评审、修改。从2015年起,第二轮修志应在总体上进入终审、出版阶段。另外,从首轮修志的情况看,有个别地方确实不具备修志的基本人员和条件。对于这类地方,要从它们的实际出发,不要硬性下达修志的指标。可以考虑,修志力量较强的地方在完成本身修志任务后,以省为单位,抽出人力组成“修志专业队”,帮助缺少修志力量的地方修志。

三、在防止忽视资料详尽收集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资料精选精编的倾向

志书是全面系统记述一个行政区域内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因此内容要完整,横不能缺项,纵不能断主线。而要做到这些,资料收集必须尽可能详尽,收集得越多越全越好。有些部门在资料收集功夫不够,结果往往在编撰过程中陆续发现新材料,只好返工,反而耽误时间;有的在志书出版后才看到新材料,只好留下遗憾。磨刀不误砍柴工。忽视资料收集而着急编书的态度,显然是要不得的。

但是,收集上来的资料不等于都能入志,更不等于都要入志。志书在编撰阶段,必须对资料进行甄别真伪、选择轻重的工作。现在参与修志的部门,受不正确的政绩观的影响,往往愿意把本部门的资料上得尽可能多一些,使入志标准宽严失据。第二轮修志基本是续修,上下限不过20多年,但志书字数却越搞越多,有的甚至超过了跨度几千年的首轮志书。志书不是资料汇编,而是资料性文献,是应当具有科学性、严谨性、权威性、让人信赖的著作,必须按照文献书的要求精选精编,做到取舍有据、详略有度、编排有当,绝不能良莠不分、事无巨细、有闻必录,那样势必内容庞杂,浩如烟海,精华反而会被淹没,可信度反而会被降低。胡乔木同志曾经讲过:“地方志应做到详细,同时应做到简略。所谓详细,指它所应讲到的方面都讲了;所谓简略,就是指每个方面的说明要像打电报编辞书那样的精炼,要惜墨如金。”(《地方志工作文献选编》,方志出版社2009年版第121页)我过去也说过,写地方志应当像写大百科全书的条目那样讲究,能省一个字就省一个字。现在一些志书一味堆砌材料,弄得轻重混淆、真伪难辨,使科学性、权威性大打折扣,以至于有的学术部门规定不能引用新编志书。这虽然是个别现象,但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和反省。

四、在防止忽视自身特点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统一要求的倾向

目前,大陆地区纳入三及志书编修的行政区划,省级单位有32个,地市级单位有330多个,县及单位多达2860多个。这些地方的情况千差万别,反映到志书的编修上,也不应该千篇一律。例如,在篇目设置上,有的志书要突出名山大川、证券业、乡镇企业等等,而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在体例上,有的地方要把轻重工业分别设卷,甚至设冶金、化工、能源、电子、航空航天卷,而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在体裁上,有的地方要加导游图,而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在编撰方法上,有的地方要采用课题制,而有的地方则不需要。总之,在这些方面,应当提倡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突出特色,不必强求一律。

然而,内地新编地方志工作毕竟是一项由中央统一部署、整体推进的工作。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经中央批准,从省到市到县都设有常设的地方志工作机构,而且绝大部分纳入政府序列,有编制、给经费;在中央层面还设有非常设的指导机构,负责全国地方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国务院还为规范地方志工作,于2006年专门制定了行政法规。可见新编地方志工作并不是民间修志,而是国家行为。其实古代和近代中国的修志,基本上也是政府行为,即使政府不直接出面主持,也要在幕后支持,否则很难进行。当前港澳台修志的情况,也证明了这个事实。例如,台湾地区修志实行政府采购的方式,即文化行政部门招标,由学者组团竞标,中标的团队由政府协助收集档案资料,志稿形式后由政府组织评审。澳门修志工作启动虽晚,但由特区政府负责提供经费和档案,因此进展顺利。而香港修志启动较早,但特区政府没有介入,结果举步维艰,进展缓慢。既然新编地方志是国家行为,总要有一些统一的规定,对统一的规定总要有所遵守。在这个范围内,不能也不应当各自为政。

例如,关于第二轮志书的上下限问题。中指组在《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第二轮志书的上下限“大致为20世纪7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这个规定是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关于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和首轮修志的实际截止时间,以及当代中国历史新时期开户时间而作出的。但一些地方的第二轮志书,却将上限推至上世纪90年代或更晚,将下限延至2010年前后,据说有的下限有计划延到2020年。这不仅混淆了志书与年鉴的区别,没有让志书内容经过必要的历史沉淀,而且也挤占了第三轮修志的空间,给今后实行“20年一修”的规定带来困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多种,有的因为首轮修志结束时间晚,所以把第二轮志书上限放在上世纪90年代,下限只好相应后延;有的则为了能把第二轮修志期间的政绩写进去,所以志书下限尽量的后延。其实,遇到第一种情况,完全可以不拘泥于首轮书与第二轮志书上下限的衔接,时间上有些交叉没有大碍。至于第二种情况,牵涉历史观、政绩观问题,对此,在下面还要专门讲。首轮修志由于历史原因,对志书下限没有作出统一规定,不整齐可以理解。正因为如此,我们更应当利用第二轮修志的机会,把它调整过来,使全国志书的上下限尽早统一,不使这种混乱状况继续延续下去。这是国家修志的题中应有之义,不是什么过分要求。

再如,关于志书名称问题。《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中指组制定的《地方志质量规定》中都明确,县以上地方志书只冠以行政区域名称,如“××省志”、“××市志”、“××县志”;以分志、分册等形式单独出版的地方志书,名称前冠以省、市、州等志名,中间加间隔号,如“××省志•教育志”;续修志方志书名称后要标明上下限名称,如“××县志(××××―××××)”。但一些地方在志书名称中仍加“通”字,如“××通志”。叫“通志”并无原则错误,古代就有叫“通志”的,然而既然中指组文件已明确规定志书名称不加“通”字,就应当照此执行,否则,都是政府主持编纂的地方志书,有的有“通字,有的无“通”字。摆在一起,很不整齐,观感也不好。我希望尚未出版的志书严格执行中指组的规定,一律取消“通”字。

再如,关于志书开本问题。《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明确,志书一律用大16开本(889×1194),但有的地方却将志书印成16开本。如果各地志书放在一起,有大有小,有高有矮,观感肯定好不了。这虽然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但也应当上升到新编地方志工作性质的高度加以认识,不应我行我素。

我现在强调的是国家修志该统一的要统一,其实,即使民间修志,也不能随心所欲,该统一的也要统一。例如,述而不论、生不立传等原则,只要是志书就要遵守,否则就不是志书,而是别的东西了。

五、在防止忽视创新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传承的倾向

2011年深圳召开的全国主任会议上,我着重谈了地方志工作的新问题。我说,现在上上下下都在谈创新,国家要建成创新型国家,高校要办成创型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要启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我们地方志工作也要弘扬创新精神,并且具体讲了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工作内容上、志书编纂上、资料收集上、质量管理上、学科理论上、资源开发利用上、队伍组织与培训上等九个方面的创新;在志书编纂的创新上,又讲了指导思想、篇目设置、体例规范、编纂方法等四个方面的创新。修志作为中国的优秀文化传统,它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随着时代进步而不断创新的过程。因此,我们要反对因循守旧、一切照搬传统的做法。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把创新与传承割裂和对立起来。真正的创新,从来都是传承基础上的创新。不总结和继承前人经验的所谓创新,只能是空中楼阁、花拳绣腿。我在2011年深圳会议上就说过:“创新并不是随心所欲,更不可能一蹴而就,而要对前人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对客观规律进行深入探索,并从事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把创新精神与科学精神、求实精神、虚心学习的精神、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折不挠的精神结合在一起。”现在,有的同志片面理解创新,为创新而创新,不重视总结和汲取首轮修志的经验,不学习、不领会《地方志工作条例》、《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这些首轮修志经验的结晶,就在那里搞所谓创新,这是很危险的。对于前人成功的经验,后人要做的首先是继承,然后才谈得上创新。对于前人失败的教训,后人也要先总结,弄清楚失败的原因是什么,知道如何避免前人的错误,这样才能少走弯路,才谈得上创新。几千年来,特别是近30年来,修志人为我们积累了大量成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这些都是我们的宝贵财富,都应当高度重视和认真总结,以便在前人实践的基础上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

六、在防止忽视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行政职能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编纂业务水平提高的倾向

前面讲到,当代新编地方志面对的是古代、近代都无法比拟的极为丰富的经济与社会生活,新编地方志工作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仅仅由少数专业人员编修,而要动员政府各部门和一些重要企业、事业单位都来参与。《地方志工作条例》把“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作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第一项职责,正是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的。因此,地方志工作机构把大量精力用在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参编单位的编修质量和进度上,是它的职责所在。如果地方志工作机构只顾自己埋头编修志书,忽略对同级各参编单位修志工作和下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不认真开展人员培训,不主动联系法制部门对修志进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自己承编的志书写得再好,也是失职。

但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地方志工作机构只满足于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其他部门的修志,而忽略自身编纂业务水平的提高,其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也是搞不好的。不错,地方志工作机构不能再独自“包打天下”,但也不能把编纂业务完全交给别人,自己一点不搞。比如,县志和市志中的综述和大事记,总要自己来写;省志的概述卷、大事记等综合类部分,总要以自己为主动写。再如,市县和一些省,分给各部门各地区撰写的志稿,自己都要统稿和审稿。另外,即使自己不撰稿,也不统稿,总要谋篇布局、对各单位参编人员进行培训。如果自己脱离编纂实践,不懂编纂业务,又怎么能搞好志书的谋篇布局和人员培训呢?又怎么能真正做好修志的组织、指导、检查工作呢?如果我们自己完全脱离修志,只满足于对别人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长此以往,就会发生地方志工作机构是否还有必要独立存在、是不是要并入其他相关部门的问题。从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为地方志事业的发展着想,地方志工作机构当然是以独立设置为好。既然如此,在下一轮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中,地方志工作机构就不能把编纂业务剥离出去,而只承担行政管理职能。如果那样,今后要想保留地方志工作机构,我看是很困难的。

七、在防止忽视人员培训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人员选配的倾向

地方志工作特别是修志工作具有相当的专业性,新入地方志工作机构和被吸收参加修志工作的人员,都应当进行上网培训,有时还要培训多次。现在,一些地方不重视业务培训,致使一些参加地方志工作多年的人,连修志的基本文件都没看过,基本知识也不清楚。这种现象应当引起重视,并设法给予纠正。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有些地方的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把地方志工作机构和志书参编部门组建的修志班子,当成是安排人的去处。例如,看到有的同志资格老了,要解决级别晋升问题,别处没位置,便往地方志工作机构放;看到有的同志在原岗位不适应,正好修志需要人,便往修志班里塞。这些做法是不恰当的。当然,没做好地方志工作的人,干几年也可以熟悉地方志工作,也可以成为内行。但地方志工作机构和修志班子毕竟是具有较强业务性的地方,如果频繁调动领导,经常安排一些缺乏必要基础的人员进来,势必影响地方志队伍的素质和修志工作的质量。我在下面调研,常有一些方志办的领导诉苦,说自己机关里真正能干活的人只有一半甚至三分之一。所以,我们既要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也要通过严把进人关,从源头上解决人员不适应的问题。

八、在防止忽视解决地方志工作实际困难的同时,也要防止忽视修志客观规律的倾向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新编地方志工作逐渐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编委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和“一纳入”(即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五到位”(即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的工作经验。实践证明,这个体制和这些做法都是符合我国地方志工作实际情况的。但过去在很多地方、很长时间内,这个体制和这些做法坚持的并不好,地方志工作中的很多实际困难长期得不到重视和解决。

自从2006年《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以来,这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各地领导不仅对地方志工作普遍比过去关心了,给地方志工作的经费普遍比过去充裕了,而且很多领导开始重视修志工作,经常过问志书的编纂情况。这本来是很好的现象,但也带来了新的困扰。有个别地方、个别领导,对修志工作名为“关心”,实则干预。比如,希望志书写些本地和本人的政绩,少写些失误与不足;希望志书的下限尽可能把自己的任期包括进去,使自己的名字、照片、履历能出现在志书上;希望在自己调任或退休前见到志书出版,等等。在这种“关心”下,有的志书在组织机构篇中大量收录各级领导的名字和简历;有的志书借“人物简介”为领导干部树碑立传。所有这些都是党风不正在地方志工作中的反映,是不正确的历史观、政绩观在修志问题上的表现。

再有,现在很多地方给地方志工作的经费比过去多了,但对修志进度的要求也比过去死了。有的地方志工作机构为适应财政拨款制度,在作预算时把志书出版时间说得比较早,结果明知志书质量不行,因怕经费被收回去,只好硬着头皮出版。

上述现象在首轮修志时是不多见的,也是违背地方志编修规律的。章学诚说过:“志乃史体,原属天下公物”。(《文史通义》卷八外篇三《答甄秀才论修志第一书》)就是说,志书本质上是一种史书,应当对历史和公众负责,修志人必须秉公、公正,不能为私、徇私。我们常说志书是“官书”,指的是它代表政府的立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并非说它是“官员”的书,或者是政治类、宣传类的书。如果把志书弄成为领导干部树碑立传、歌功颂德的书,修志就走歪了,变味了,就不是地方志了。对这种歪风,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坚决抵制。另外,地方志工作机构自身也要端正对志书性质的认识,不要把志书当成一般宣传品,不要请领导或名人为志书题词,不要用宣传的口吻撰写志书。至于应对财政拨款制度的改革,我们一方面要提高自己的预算水平,另一方面要多宣传修志工作的特点,争取财政部门了解修志工作周期长、变数多的规律,使拨款办法更适合于修志的实际。

以上,我一共讲了8对问题,每对问题的前一个是我们已经注意和正在解决的问题,后一个是需要引起注意和设法防止的问题;前面6对半问题的解决和预防主要靠地方志工作机构自己,后1对半问题的解决和预防则需要得到有关领导和领导部门的支持。

我讲这些问题,并不是说它们已经严重到了什么程度,更不是说地方志工作的形势不好了,而是为了提醒大家在充分认识大好形势的同时,看到虽然不很明显但却客观存在着的有可能妨碍地方志工作健康发展的倾向性问题,并想办法把它们及时制止在萌芽状态,不使之发展成为主要倾向,影响和损坏地方志工作的大好形势。常言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要我们心热头冷,深图远虑,未雨绸缪,常抓不懈,就一定能有备无患,继往开来,把大好形势巩固和发展下去。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地方志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志书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创造的优秀文化传统,新编地方志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是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连接海内外炎黄子孙文化血脉的重要纽带,是加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就要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现在,距离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还有一年左右时间,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用优异成绩迎接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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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纪要

 

201341213日,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注意防止倾向性问题,巩固和发展地方志事业大好形势》的讲话。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广智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田嘉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大力加强资料建设》的讲话。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富强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玉宏、邱新立等出席会议。李富强、刘玉宏、邱新立先后主持会议,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霍宪章在会上致了辞。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武警部队、15个副省级城市方志工作机构的主要负责人100余人参加会议,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司官员及《澳门志》编修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主题是交流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情况,总结地方志工作经验,审视当前地方志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地方志事业发展水平。会上,印发了《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要点》、《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各地经验交流材料汇编》,河南、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广东、四川、新疆等8个省份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介绍了本地的做法和经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介绍了2013年本部门的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讨论。会议总结交流了2012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2013年工作任务,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方向,并就注意防止倾向性问题、大力加强资料建设等重要议题交换了看法,研究了应对措施和办法,达到了预期目的。

 

 

朱佳木在讲话中说,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背景下召开的。志书虽然与史书不同,不是史论结合,而是述而不论,但不等于没有立场和观点。我们在二轮修志中同样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十八大精神,用以进一步端正观察问题、判断是非、遣词造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指导、检查、总结、推动我们的各项工作。

 

朱佳木指出,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召开四年来,在各地各级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下,在地方志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地方志事业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正在步入一个全盛时期。但历史经验反复告诉我们,越是在形势大好的时候,越要保持头脑的清醒;越是在集中力量解决一种主要倾向的时候,越要注意被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目前,从全国范围看,既存在忽视方志理论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倾向,也存在忽视志书编纂的倾向;既存在忽视志书质量的倾向,也存在忽视修志进度的倾向;既存在忽视尽力收集资料的倾向,也存在忽视精选精编的倾向;既存在忽视自身特点的倾向,也存在忽视统一规定的倾向;既存在忽视改革创新的倾向,也存在忽视总结经验、继承传统的倾向;既存在忽视履行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行政职能的倾向,也存在忽视提高自身编纂业务水平的倾向;既存在忽视人员培训的倾向,也存在忽视人员选配的倾向;既存在忽视解决地方志工作中实际困难的倾向,也存在忽视尊重志书编修客观规律的倾向。对于各种倾向性问题,我们都应当高度重视,认真防止。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使地方志事业做到可持续发展。

 

朱佳木强调,党的十八大号召全党全国人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地方志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志书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创造的优秀文化传统,新编地方志工作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占有重要位置,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和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支撑,是传播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连接海内外炎黄子孙文化血脉的重要纽带,是加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各地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历史机遇,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再接再厉,乘势而上,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田嘉结合会议主题,深入探讨了在地方志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资料建设的问题。他强调,在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过程中,贵在密切联系地方志工作的实际,认真思考和研究问题,与时俱进,扎扎实实地解决一些事关地方志事业发展全局的基本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使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更为牢固,也才能使地方志事业蓬勃发展的势头更加强劲。

 

田嘉分析指出当前加强资料建设工作中值得引起注意的几种现象:一是重编纂轻资料,二是没有建立起搜集、整理、保存的长效机制,三是对收集资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四是有浮躁情绪或畏难情绪。存在上述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对加强资料建设这一重要问题认识不够、研究不够、重视不够,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对于加强资料建设的需要,我们的工作滞后于形势的变化,工作跟不上。他强调,地方志是资料性文献,资料价值的高低是地方志质量的决定因素。大力加强资料建设,既是编纂高质量地方志的需要,也是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志文化建设的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看,有很强的紧迫性。

 

田嘉强调,应该下大力气加强资料建设,逐步构建一个能够全方位服务志鉴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建设体系。为此,要从六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扩大范围。要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尽可能全面系统地搜集资料。二是拓展成果。成果在一定意义上等同于资料,有六个方面是要主要收集的基本资料:各类志书,各类年鉴,史志专著、志鉴教材和重要工具书,方志类刊物、各种地方文献资料,与本地域相关各类及各种载体的资料,志鉴编纂过程中收集的原始资料以及形成的编纂方案、篇目、初稿、送审稿等。确定了资料的主要范围,明确了工作方向,才能有的放矢,扎实地做好资料工作。三是拓宽渠道。当代修志以向部门搜征集资料为主要渠道,主要采取边修边收的方法。应该进一步完善主要渠道,并在这个基础上尽可能开拓更多渠道。四是强化制度。对搜集、整理资料的成功经验和办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制度,以制度保障资料搜集的数量和质量,疏通搜集资料的途径,加快资料征集速度,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等。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如资料审查验收制度、资料保管制度等,保障资料建设长效稳定地进行。五是积聚人才。要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地方志队伍的自身建设,还要调整人才结构,引进一些擅长搜集、保存、整理、研究资料文献方面的专门人才。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人才,动员社会力量为资料建设和方志文化建设出力。六是建立基地。要以实体方志馆为中心,同时建立方志资料数据库,实现资料数字化、网络化,使地方志事业真正进入信息化时代,更加开放、高效、实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李富强在总结讲话中围绕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尤其是贯彻落实好朱佳木同志的讲话精神,做好今年工作,不断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发展,讲了五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地方志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有方志文化自信,担起“中国梦”的文化责任。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中,要不断提高方志文化话语权,扩大方志文化影响力,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服务社会、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二是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事关事业发展全局的基本问题。全国地方志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稳步推进二轮修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志书编修进度;要注意防止倾向性问题,巩固和发展地方志事业的大好形势,努力开创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三是放眼长远,切实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各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把资料建设作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放在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抓。四是依法修志,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志工作制度和规范。随着二轮修志工作的相继启动并进入高潮,以及修志实践的不断深入,修志工作的大好局面已经形成,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修志法制上的空白,比如村志的大量出现、专志的成规模发展、谱牒的深入研究等,以及方志馆的建设和运行,各地要积极探索管理体制和加强监督指导;要提高创新能力,不断完善地方志体系,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规范和制度,总结经验,加强相互交流和学习。五是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地方志各项工作。各级方志工作机构要转变观念,适应社会的发展,顺应时代的要求,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地方志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地方志工作发展层次和水平;在传承与创新的驱动下,要稳中求进,稳中有优,进一步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大力加强地方志资料建设,促进地方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霍宪章、山西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李茂盛、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隋岩、江苏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方未艾、安徽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朱文根、广东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陈强、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马小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廖运建在典型发言中,结合本地实际,介绍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主要有:河南省坚持提前科学谋划部署,制定下发指导性文件和规范;打牢基础性工作,做好启动时的“五项准备”,即思想准备、理论准备、队伍准备、资料准备和技术准备。山西省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提升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力,并且实施创新驱动,着力突破影响方志工作的障碍面。黑龙江省坚持开展修志工作督查,大力推进全省修志进程,并以推动地方志工作为目的,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到实处。江苏省坚持不断探索,以组织模式创新推进二轮修志工作。安徽省坚持狠抓全省修志试点工作,狠抓全省修志工作进度,狠抓志书编纂质量,并且积极开展志书精品工程建设活动。广东省坚持做好地方志编纂,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并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四川省坚持强化地方志服务文化强省建设的大局意识,强化地方志部门服务文化强省建设的能力,并不断加强班子、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新疆坚持加强方志文化建设,连续两年将新疆地方志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且以主题年活动为契机,营造良好修志环境。

 

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代表踊跃发言,气氛热烈,大家充分肯定了朱佳木和田嘉的讲话,介绍了工作,交流了经验,并就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方志工作机构改革、加强政策指导等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讨论,大家学习、交流了各地地方志工作的成功经验,审视、查找了自身工作的不足,普遍反映收获很大。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十八大以后全国地方志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工作会议,也是总结经验、谋划未来、巩固与发展地方志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会议。大家表示,任务已经部署,目标已经明确,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在举国上下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浪潮中,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