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有效支撑为理论逻辑,以党的自我革命发展演变过程为历史逻辑,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现实逻辑。这一体系在形成过程中以党的初心使命体现目标引领力、以党的本质属性体现内生驱动力、以党的人民立场体现价值支撑力、以党的实践理性体现时代回应力,系统形塑了环环相扣、井井有条的自我革命动力系统。进入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坚持问题导向标准、效果检验标准、人民判断标准的同时,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持之以恒自我革命的态度,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中不懈开辟百年大党新境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伟大自我革命精神的指引下,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以不讳疾忌医的精神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在危难之际奋起,在失误之后拨乱反正,在披风沥雨中铸就了打不倒、压不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新时代伊始,党以“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开启了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全新序幕。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在赶考的清醒与谨慎中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各领域,在持续完善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体制机制、坚持依规治党以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方面,形成与发展了一套驰而不息的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自我革命体系,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统一。立足新征程,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仅要将科学理论转化为制度规范、确立为行动遵循,更要将自我革命贯穿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各项工作中,在发挥制度固根本、管方向、谋长远的作用的同时,继续引领推动党领导的伟大社会革命,以毫不懈怠的自我革命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一、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在逻辑
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政党必须“不间断地进行革命”,抛掉自身“一切陈旧的肮脏的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指明了无产阶级政党天然肩负着领导与推动人类社会有史以来最为雄伟、最为壮丽事业的崇高使命,这便要求无产阶级政党自身必须进行最为坚决、最为彻底的革命。中国共产党作为在苦难挫折中涅��重生的无产阶级政党,自成立以来便确立了“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百年来,党在带领人民进行伟大的社会革命实践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革命观为指引,肩负起时代与人民赋予的政治使命,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鲜明提出了“勇于自我革命”的重大命题,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升到全新的历史高度,有力拓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革命”概念的思想内涵与外延,极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立足新时代,厘清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在逻辑,不仅有利于全面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健全党的制度建设,更有利于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永葆生命力与强大战斗力。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有效支撑
所谓“革命”,就社会意义而言,是指通过实施变革而达到顺应社会发展规律与民意的实践过程。在马克思主义革命话语语境中,“革命”一词往往指代革命主体在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同时对现实的人与现存社会进行的具有进步意义的变革,即“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而“自我革命”则将“革命”话语引申为实施革命的主体为了实现某种既定目标而对既然自我的革故鼎新与积极否定,其与一般“革命”话语相比有两方面的突出特征:一是自我革命是革命主体在思想自觉与情感自愿基础上而形成的自我否定;二是自我革命主体在本质上表现出“主动意义上和自觉意义上的自我扬弃,即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否定之否定’”,目的是达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从本质上而言,党的自我革命内含马克思主义革命精神内化形成的历史主动精神与外化形成的自我纠错机制,在表现形式上通过清除本我的思想灰尘,从而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为百年大党破解社会发展的理论与现实危机提供了坚实的精神支撑与科学的理论指引。
在理论逻辑维度内,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彰显三方面的特性:其一,敞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性与革命性。马克思在谈论《资本论》中所运用的辩证法时指出:“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具体而言,马克思主义以唯物主义辩证法为哲学基础,以革命者、批判者的姿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即便是自己的理论或是触犯当权者也绝不退缩,在具体分析与科学解释世界中开启了认知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视界,形成了人类认识自我与确证自我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在理论实质上,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建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实践基础上对自身的深刻反思,以及在此基础上的不断自省与纠偏,从而求得的自我超越与发展。其二,体现马克思主义政党鲜明的理论自觉与实践自觉。自我革命理论是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础上而形成的以反思、解构与建构为内核的理论自觉与实践自觉,即在思维认知塑造上形成敢于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的理性自觉,在实践理性上形成以敢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为特征的行动逻辑,在价值实现的确证上形成以敢于克服巨大困难、勇于迎接巨大挑战的发展能力,从而在整体性层面体现出自我检视、自我批判、自我解构与自我建构的逻辑统一。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正是在明确强调政党属性维度内,以化解自身矛盾、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旨归的革命性锻造活动与制度规约。其三,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思想意识要随着物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与时俱进、革故鼎新。与时俱进作为自我革命的核心要义,其不仅是无产阶级面对激烈残酷的革命实践的必然要求,也是使无产阶级运动在艰辛的斗争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的内在要求。因此,完善自我革命制度体系,不仅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实践中对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原创性发展,更是党在发展中以前瞻性思维谋划制度规范体系的长远性规划。
在思维方式维度内,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体现出三个方面的思维特性:首先是战略思维。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明确提出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这一重大概念,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在战略前瞻上明确将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为推进伟大社会革命的强大动力,在战略张力上将能否准确及时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作为关联党能否实现长期执政、能否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根本性问题,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卓越的战略智慧与清醒的战略头脑。其次是底线思维。“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质是在实事求是基础上的根本性、彻底性变革,这便注定了推进自我革命要遵循其内在规律与外在条件,在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斗争中将底线思维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勇解近忧、心怀远虑,登高望远、胸怀大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再次是创新思维。“不日新者必日退”。自我革命不是形而上学基础上的否定,而是“守正”“革故”“鼎新”基础上的自我扬弃,这便指明了推动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必定要突破思想的束缚,在“破”与“立”的双重实践逻辑中获得螺旋式的创新发展与革新超越。
(二)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发展演变
“自我革命”之概念引申自“革命”一词,是以内部因素,即政党自身为对象的革命。从哲学层面看,自我革命可以界定为政党主动意义上的自我扬弃、自我超越、自我革新,着力将强化自身建设作为目标,坚持辩证否定观。一部党史,撰写了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持续推进波澜壮阔“社会革命”与激浊扬清“自我革命”相结合的历史。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自我革命“特质”,敢于直面和解决自身问题,一以贯之地将制度建设贯穿于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各方面、全过程,构建起治理有效、要素完备、系统联动的长效机制,使党的自我革命体系更加完善。进言之,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制度规范体系推动自我革命持续向纵深发展,为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提供丰富的制度性政治资源,这已成为党在各个时期均走在时代前列的鲜明特色与独特标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顺应“觉醒年代”迫切需要,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逐渐成为人民解放与民族独立运动的领导者。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与多重考验,党肩负起反帝反封建历史重任,适时开启自我革命伟大历程,淬炼自我革命“主体意识”,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利用自我革命引领救国图存的社会革命,开创性地制定了系列务实有效的规范与标准,为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坚实制度基础。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基因是批判的、革命的,其内在逻辑就是“干共产主义”,毫不妥协开展最彻底、最坚决的革命,绝不畏惧刀刃向内,着力以伟大建党精神开启构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程,已成为百年大党自我革命历史进程的关键一环。在中国共产党救国建国的革命实践中,政治上明确了“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思想上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组织上确定了党的名称、产生了党章、实行了民主集中制,并以坚持真理、坚守理想为基点,不断将革命“精神谱系”注入党的自我革命伟大工程。无论是建党初期对“左”倾“盲动主义”“教条主义”及右倾“保守主义”“投降主义”错误开展坚决斗争、古田会议纠正八种错误思想,还是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方针、以整顿“三风”为内容的延安整风运动;无论是“窑洞对”中对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的探索、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党的七大提出“三大优良作风”,还是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强调“两个务必”,都是党整顿党风、自我革命的成功典范。这一时期,在八七会议、古田会议、遵义会议、延安整风等重要历史节点作用下,中国共产党逐步搭建起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基本框架,使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实现高度团结与统一,彰显出以先进精神品格引领中国社会革命探索的必然性。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面对“进京赶考”过程中使命任务、地位角色的转变,中国共产党依然高度重视自我革命,十分关注执政条件下党的建设问题,着力于兴国实践中持续优化党的自身建设和管理,以“党要管党”的行动自觉不断拓展自我革命的深度与广度,并以制度规范体系建设为发展好、建设好新中国提供坚实保障。中国共产党善于“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勇于在自我革命中应对执政初期国内外复杂考验,开拓性地推动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向社会主义社会,不断通过实践加强党组织的内部管理与作风建设,揭示出构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时代要求。具体而言,针对和平建设条件下,党内贪图享乐、居功自傲等不良作风滋长境况,1950年至1955年党内集中整顿干部作风问题,其中《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八项条件”教育、“三反”“五反”运动、《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以及《关于成立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等作为贯彻“党要管党”的重大制度规范与举措,推动党内监督体制机制逐步成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内容。此后,1962年邓小平同志强调:“党要管党,一管党员,二管干部。对执政党来说,党要管党,最关键的是干部问题。”同年,刘少奇同志指出:“健全组织部就是说党要管党,就是要建立经常工作。”这些无不有力抵制了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在革命队伍内部的“抬头”倾向,并以此指导自我革命更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带动全党充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为中国实现大踏步发展奠定了政治前提与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面对经济社会改革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建设主要任务落脚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探索我国“小康社会”构建的正确道路之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在拨乱反正中通过自我革命优化制度改革整体布局,坚持以“党要管党”为基础,在推进“富起来”社会实践中全面从严治党,逐步展现出以制度规范体系为核心的管党治党新格局,以此推动自我革命的逻辑展开同时代要求相契合、同提升党的领导与执政水平相衔接。顺应国内外大发展、大转折的深刻变化,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展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建设工作,彰显“制度治党”从严方式,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已成为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历史演进中改变中国社会和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日益多元的社会场域中,党的建设与管理更需行进在制度化政治空间之中,释放出治党效能。为此,《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等文件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整顿作风、统一思想之中;而后,党的十三大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党纪相结合、党的十四大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写入党章、党的十六大首次在党章总纲中写入“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等举措,奠定了“制度从严”总体基调、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格局,与时俱进地用制度解决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开辟了以制度规范体系开展自我革命的崭新路径。至党的十八大前,中国共产党先后5次修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出台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两万余件,推动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迈向程序化、体系化、科学化进程,使党的政治勇气与精神品质在时代演进中继续传承与弘扬。
进入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应对“四大考验”“四大危险”的有力武器。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我革命精神在党的建设中继续得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守初心使命、把握“两个大局”,以“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推进制度规范体系布局与维护党的纯洁性、先进性紧密结合,着力“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在强国实践中带领人民走向现代化新征程。新时代,“强起来”成为党治国理政、推动自我革命实践的目标追求,面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体制机制改革的复杂境况以及党内出现的顽瘴痼疾,更需着眼“长期执政”、抓住“关键少数”、贯彻“严”的主基调,以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以党内政治生活为起点,中国共产党持之以恒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将执纪执法相贯通,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紧制度治党之“笼”、补足理想信念之“钙”,加快党内制度体系建设,着力修复政治生态,彰显出以自我革命管党治党的坚强意志与政治勇气,其中,《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关键性、标志性的制度与法规,为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提供顶层设计上的有力支撑与执行效度,有利于将制度规范体系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效能,使制度治党的突出位置越发彰显、制度性政治资源更加充沛。
(三)实践逻辑: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客观要求
“兴也勃”“亡也忽”的“历史周期率”并不具有宿命论意义,无论从历史还是词源上看,政权之“兴勃”在于顺应时事、赢得民心,而其“亡忽”则在于丧失初心、违背规律。透过治乱兴衰的历史风云与时代变迁,跳出“历史周期率”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思索的重大课题。百年来,党不断在“赶考”中以“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总要求带领人民战胜系列风险挑战,从“民主”第一个答案到“自我革命”第二个答案,党的建设在实践中走向成熟,这种依据时代演变的持续探索也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客观要求。着眼于千秋伟业,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具有鲜明的自我指向性,为确保改错而“不变色”、纠错而“不变质”,保证党的历史使命顺利实现,必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处理好“故”与“新”、“破”与“立”以及“变”与“不变”之间的关系,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在实践中利用制度规范体系适时进行深层次调整与变革。
协同推进“两个伟大革命”。马克思主义政党是注重革命的政党,善于以实践为手段,将“两个伟大革命”在制度规范体系中相互联动,促使其协同共进,这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革命论的内在要求,也彰显出政党革命逻辑的应有之义,已成为增强党的建设水平的基本经验与基本规律。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能够牢牢把握“两个伟大革命”辩证统一原则,以社会革命改造客观世界之“需”、以自我革命改造主观世界之“要”,善于利用制度规范体系强化党的理论武装、提高党的免疫力,着力将革命精神和斗志作用于处理现实问题与挑战的全过程,不断在“固本培元”与“开拓创新”中“祛病疗伤,激浊扬清”,清除一切侵蚀党的“病毒”,“防止祸起萧墙”,从而在伟大自我革命与伟大社会革命的双向作用下持续锻造和锤炼成为民族脊梁、走在时代前列并带领人民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伟大政党。
坚持“四个伟大”有机统一。“四个伟大”彰显科学性、时代性、纲领性,不仅着眼解决当下时代课题,更是为一段时期内党的建设提供世界观与方法论的基本遵循,是前瞻性理念的集中体现。其中,“伟大斗争”强调“以何种精神状态”治国理政,“伟大工程”明确“以怎样的主体力量”治国理政,“伟大事业”阐释治国理政应“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伟大梦想”则点明治国理政应“向着什么目标前进”,由此展开的制度建设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载体与通道,明确了自我革命的主体、动力与范围,确保制度规范体系设计与社会现实需求之间的动态适应、有机平衡,从而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中实现自我革命的常态长效。概而言之,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架构与执行,着力运用具备时代特色的方法与范式跳出“历史周期率”,不断顺应趋势、把握规律,开创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种种鲜活实践无不统一于“四个伟大”全过程。
打好“六个必须”组合拳。以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为目标指引,中国共产党针对改革发展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弊病进行路线方针上的大胆革新与体制机制上的积极调适,用前所未有的勇气扭住“关键点”,在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打出“六个必须”组合拳:“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必须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必须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必须坚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以此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以一种体系化安排、复合式结构的方式在制度规范体系中运作,用事实成果与进展确证跳出“历史周期率”与自我革命之间的实践关联,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二、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动力系统
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着眼于问题与矛盾,将“斗争”精神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这便注定自我革命的推进绝不是固守现状的自我调适,也不是停留局部的自我调和,而是在大历史视野下开展的具有彻底性、系统性、坚决性特点的自我重塑。在这一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目标引领力、内生驱动力、价值支撑力、时代回应力为整体性动力系统建立体制机制,以此为运用马克思主义阐明随时代演变而产生的全新社会理念提供力量来源,也为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提供动力支持。
(一)党的初心使命体现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目标引领力
“初心使命”之于事业,是动力之源、是指路明灯。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推动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始终坚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与“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着力将政党价值融汇于社会、国家以及人类共同未来的摹画之中。作为“中国人民的最忠实的代言人”,中国共产党明确其革命性政党的身份标识,将初心使命的政治自觉贯穿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行动逻辑与动力系统之中,以此阐明了“革命精神”与“初心使命”间的内在契合性。
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目标引领力体现于党的初心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一个理论课题、思想课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实践课题,具有精确的主体指向性,突显了中国共产党鲜明的价值理念与追求。在风云变化的复杂斗争中,坚持把初心使命作为“引航灯塔”与“力量驿站”,是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的有效保障,促使党无论面对何种风险考验都保持政治本色、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不要忘记我们是共产党人,我们是革命者,不要丧失了革命精神。”在实践进程中,以初心使命内蕴的目标引领力推进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整体谋划与系统展开,有助于形成高度的价值认同与明确的行动逻辑,促使党的自我革命能够有效利用制度建构持续发力,规范党员干部的思想与行为,进而逐渐形成主观与客观、理想与现实之间的良性互动。质言之,将初心使命所承载的价值通过制度设计具象化,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也因此推动了制度规范体系有效融入党内政治生活,实现以制度导向全面从严治党,助力党的建设取得新的伟大成就。
(二)党的本质属性体现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生驱动力
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自建立之初就具备先进性本质,这是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也是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得到人民衷心拥护,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原因。新时代新征程,永葆党的先进本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内在驱动着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推进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持续警醒、防范、修正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与发展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并果断消除党内存在的“消极因子”,从而以党的先进属性锻造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核心力量。
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内生驱动力体现于党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由无产阶级中的先进分子组成,他们有着崇高的价值追求与远大的奋斗目标,能够完全出于公心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关键阶段,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内生驱动力来源于先进性这一本质属性,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举措奠定了广泛的阶级基础与社会基础,实现了党强大凝聚力、向心力、动员力的自然生成。纵观历史,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独创性见解是党永葆先进性的必然选择,进入新时代,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等多重考验,中国共产党秉持革命者必先自我革命的决心,以“敢于刮骨疗伤,敢于壮士断腕”的骨气、志气、底气,同一切损害党的歪风邪气作斗争,勇于用制度体系清除一切侵蚀党的肌体的病毒,不断增强党的免疫力,着力筑牢思想防线、恪守纪律红线、严守行为底线,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将自身建成体现先进性的无产阶级政党。从本质上而言,先进性这一先天禀赋驱动着中国共产党在时空变换中以自我革命的本体意识与行动自觉推动制度规范体系的生成与运用,确证了“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是天生的,而是在不断自我革命中淬炼而成的”。
(三)党的人民立场体现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价值支撑力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百年来,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的立场,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把为人民谋幸福贯穿于党的全部工作与实践当中,厚植为民情怀,适时开展自我革命,用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同人民一道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党构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底气与价值支撑,着力将自我革命赋予人民性特质,能够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合乎世情与民意,进而夯实党的群众基础与执政基础。
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价值支撑力体现于党的人民立场。“不谋私利才能谋根本、谋大利,才能从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出发,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检视自己;才能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有缺点克服缺点,有问题解决问题,有错误承认并纠正错误。”与世界范围内的其他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从不“追逐”自身“特殊利益”,这种利益的超越性确保党始终与人民的立场及诉求保持内在一致,能够勇于担负使命,敢于通过架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解决自身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在人民立场支撑下,中国共产党将“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作为自我革命的现实逻辑、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我革命的价值指向,立足于新时代新需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鼓励并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开展政治参与,不断以自我革命检视自身、修复肌体,着力在紧密联系群众的过程中体会人民所思所想、所念所盼,实现在满足人民利益诉求、保证人民监督权力的双向互动中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搭建与推行提供动力来源,促使党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高执政能力与水平。
(四)党的实践理性体现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时代回应力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将创新思维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不断在实践中将理想主义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能力,突显出鲜明的实践理性。整体而言,党的实践理性作用于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的制度格局,既是对自我革命意蕴的理性思考、规律的合理把握,更是保持党的纯洁性与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以此无间隙、无死角、无例外地清除积弊沉疴,有利于坚持并巩固党自我革命的积极成效,使党在时代演变中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时代回应力体现于党的实践理性。“时代之问”是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主动性激发的社会基础,是党的实践理性彰显回应力的实践环境,新时代新征程,党团结带领人民迈上新的“赶考”之路,着力在“破立并举”中构建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此应对可能面临的风险考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实践理性之“破”体现于问题意识,党能够立足于形势和需要,对于突显出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集中处理与整治,并适时调整制度政策,这种制度化治理与动态化治理间的相互促进与有机结合,确保了党自我革命的持续性与常态化,有利于突破管党治党“瓶颈”;实践理性之“立”体现于党内制度与纪律的不断规范和完善,自我革命包含着持续更新的内在规定性,推动党在实践中着眼于顶层设计,建立起回应时代要求的新制度、新机制,并以坚决贯彻的执行力继续强化制度自身的稳定性,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小、落实,做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制度规范体系走向成熟定型,把党建设成朝气蓬勃、人民拥护的先进政党。
三、新时代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路向
制度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有效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深化对党内治理的规律性认识中将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有效转化上升为制度成果,使党的自身建设与内部治理由“宽松软”全面走向了“严紧硬”,使得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扎得更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体系要求我们必须在纷繁复杂的管党治党内容中掌握统贯全篇的逻辑主线,在厘清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总体要求、检视标准的同时,将理论与实践的全部内容按照一定的逻辑脉络系统构建,从而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优势效能转换、落地见效,有效实现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良制与善治的有机贯通。
(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总体要求
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既是对十八大以来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丰富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未来继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系统部署。迈向新征程,继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全面把握“总体要求”这一宏观规划与顶层设计,深刻领会党中央“走在前、做表率”的标准定位,为良好政治效果的实现提供基本保障。
1.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
新时代党的建设之所以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一个根本性原因在于在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既存在“组织抓组织、宣传抓宣传、纪检抓纪律”等“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现象,也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现象,还存在“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致使部分地方存在党建“自转”“空转”“虚转”等现象。要克服这些现象,就必须从宏观与整体层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增强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性、协同性、创造性与系统性,力求做到思想认识与实践活动的良性互动,从而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2.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
四个“自我”兼顾破与立、宏观与微观、全面性与立体性,以革命主体高度的自主性与能动性强调了自我革命态度的坚定性、革命内容的全面性、革命对象的全员性、革命实践的持续性和革命方法的系统性与有效性,既有施药动刀的治病之法又有固本培元的强身之举,表明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彻底性与坚决性,揭示了百年大党风华正茂、长盛不衰的奥秘所在。立足新时代,构建以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制度保障的制度规范体系,不仅有利于回答好执政党如何执好政、怎样实现长期执政、怎样永葆政党生机活力、怎样忠诚履行好自己的历史使命等关键性问题,更有利于及时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健全与完善,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形成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范体系。
(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检视标准
“但立直标,终无曲影。”标准是衡量人或事物的依据与准则。自我革命作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对“如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属性”“如何扎实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的理论成果,明确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检视标准不仅有利于党在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自觉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在“靶向治疗”中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还有利于准确把握自我革命的时、度、效,从而在有理有利有节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自我提高中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锤炼善于斗争的本领。
1.问题导向标准
问题不仅是时代的口号,更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逻辑起点与现实指向。对于自我革命而言,坚持以问题导向为标准,不仅有利于贯彻落实理论与实践,确保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坚持真理,直面问题,形成一整套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还有利于靶向治疗,开对“药方”,筑牢中国共产党政党执政基础。首先,找准问题是坚持问题导向标准的前提。只有在认真检视反思中锚定根本问题与重点问题,挖深根源,才能达到标本兼治、正本清源的效果。其次,准确分析问题是坚持问题导向标准的根本。“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自我革命必须要在挖掘问题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的基础上,通过纵向与横向比较,在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分析中把握问题的本质,从而解决问题。再次,着力解决问题是坚持问题导向标准的关键。“自我革命本身就是对着问题去的”,立足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将会长期存在,这就要求我们面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严重隐患时,以强烈的问题意识与敏锐的政治嗅觉,在回答好、解决好“如何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如何永远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如何实现长期执政”等根本性问题的同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治病疗伤、清除积弊,形成政党永葆活力、实现长期执政的内在动力。
2.人民评判标准
坚守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习近平指出:“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凡是不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坚持人民评判标准不仅是判断党的自我革命以何种形式进行、达到何种效果的关键环节,更是党坚持“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思想的根本体现。在坚持人民评判标准上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首先,必须明确人民至上是党自我革命的起点,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不掩饰缺点、不回避问题、不文过饰非,始终保持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收获群众认可的自我革命成果。其次,评价党的自我革命成效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群众答不答应、实践认不认可,是对党的自我革命成果的考问,也是不断提升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与创造力,更好地维护和发展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党和国家发展要全面洞察各类问题及群众的意见呼声,以虚怀若谷的姿态接受批评意见,在提升自我革命质效的同时强化其针对性与实效性,从而增强以自我革命破解历史周期率的有效性。
3.效果检验标准
效果是实践所造成的总体效应,是产生于实践的客观事物各方面的总和,任何实践都会产生一定的客观效果,党的自我革命也不例外。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过程中,只有把效果作为检视标准,才能确保自我革命的有效性与科学性,从而使党对自我革命的认识达到更为自省自觉的状态。坚持效果检验标准有三个层面:一是党的自我革命精神能否保持、能否坚持,即能否将“否定之否定”作为提升的基本遵循,从而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将党的伟大自我革命精神贯彻到底。二是看党的自我革命对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改造程度与有效程度。具体而言,即党的自我革命能否推动实现精神上的自我审视与自我反思,能否推动获得实践上的自我检视与自我提高,从而在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的辩证统一中带领党和国家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三是要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单项效果与综合效果、当前效果与潜在效果、局部效果与整体效果,在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基础上,坚决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现象作斗争,从而在自我超越中实现执政能力的整体性提升,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
(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路径建构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滥觞于党的初心使命,并在新时代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发展与延续,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立足新起点,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仅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制度治党的重要环节,还对进一步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并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具有重要意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以制度规范体系为基础和前提的。因此,要求我们首先从战略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严守党章的极端重要性,明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政治要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抓牢民主集中制这个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自我革命与人民监督的共同目标是促进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就必须在细化与细致上下功夫,将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党的自我革命实践的各环节,以自省自纠与伟大的自我革命精神守牢马克思主义的“根”与“魂”。再次,要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在推进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系统化、体系化的过程中,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以环环相扣、贯通衔接、权责清晰的规范流程敦促形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的氛围,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基础设施完善、运行科学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制度的引领保障作用。
2.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是防止权力滥用与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党永葆纯洁性的制度支撑。习近平强调,“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即在监督方式上,突出强调党的工作部门等主体的监督职责,通过监督程序的细化、监督责任的明确以及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从而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在监督渠道上,“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形成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一体化形态,做到监督无禁区、无例外、全覆盖,真正做到对权力的监督不留空白与死角,增强现行监督制度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监督形式上,通过打破监督壁垒“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贯通融合,从而推动各监督主体制度层面的协调配合、数据层面的信息共享与监督层面的联动协作,有效激发各类监督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局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政治监督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性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与内在禀赋。所谓具体化,即细化政治监督的具体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机制,从而实现政治建设及权力运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全覆盖机制。所谓精准化,即着眼提升政治监督质量与效果,从而突出重点任务与闭环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与精准性。所谓常态化,即推动政治监督规范化、经常性展开,做到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提升政治监督的力度、广度与深度,从而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首要任务是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突破对“一把手”的监督与同级监督难题,从而确保监督更加聚焦与有力。其次,要从政治上把握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所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在坚持历史主动中把握政治大局,切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再次,将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与实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互为基础与条件,在自我革命与民主监督相结合中形成全方位、全参与的大监督格局,从而提升政治监督的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做到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在服务保障大局中有效发挥作用。
4.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
巡视是党内法规保障前提下的强制性政治权力的结构与安排,巡视监督的出场,不仅跳出了同体监督的自我视域,以“代偿逻辑”直接介入政治腐败治理场域,更从深层次、全方位、多角度的“全景式筛查”中深挖政治腐败的思想因素、政治因素,从而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式,党中央以踏雪留痕的韧劲和壮士断腕的决心对腐败与作风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成功化解了党内存在的政治风险与突出矛盾,使党内风气大大改善,党内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在这一过程中,政治巡视一方面充当尖兵前哨,在“向前走”中不断“回头看”,在巡视反馈与巡视整改过程中深挖政治毒瘤,推动了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另一方面聚焦于“一个中心”与“四个着力”点,通过对巡视单位的政治生态进行系统性扫描与全方位“政治体检”,不断拓展巡视监督的问题域,以有的放矢、精准打击的巡视思路提升了查找问题的广度、深度与效度,彰显了党中央“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斗争实践与反腐思路的有机统一。
5.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既是引导行为主体在事前与事中自觉履行相应责任的多主题、多层级的复合型制度体系,又是内含责任本位政治理念的具体制度安排。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仅是党重构政治生态、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更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关键环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于中国共产党推进制度治党方略的历史经验与现实命题,将制度逻辑嵌入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领域,深刻指出要“完善和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从战略高度对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以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坚强决心。立足新时代,落实全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要明确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边界,切实形成责任压力逐级传导机制,确保责任层层保障、层层落实,提升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二是要培塑责任意识,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织担当精神,以顽强意志与坚强决心将全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强力铲除长期以来机械化、现象化、政绩化等消解责任制度执行效力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三是要完善责任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将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党的建设、管理与监督之中,逐步建立起内外融通、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四是优化责任考核,将定性分析与量化考核相结合,切实提升考核结果的实用性与权威性。五是强化精准问责,从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等方面入手,聚焦当前政治生活的突出问题,精准运用问责方式,用好问责利器,完善精准问责有效机制,以整体性思维确保全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有效运转。
作者:洪向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