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
◇以民为本,循法而行,对公平正义的探索和实践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社会的基础日渐稳固
◇悠远浩瀚的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都蕴含丰富的法律文化精华和国家与社会治理经验,深入发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激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
4月10日至1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广东考察。这是 10 日下午,习近平在湛江市徐闻县徐闻港泊位码头,向船上的旅客挥手致意 燕雁摄/本刊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形成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政治性、人民性、理论性、创新性,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
湖北省鹤峰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巡回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现场宣讲、模拟庭审、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化解基层纠纷矛盾,助力乡村振兴。图为法庭工作人员在前往鹤峰县中营镇的路上(2023 年 2 月 28 日摄) 覃涛摄/本刊
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科学回答了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向哪里走、走什么路、实现什么目标等根本性问题,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开启了法治中国新篇章,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有深远的时代价值。
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蕴含着对“两个大局”的战略思考。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全面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习近平总书记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提出必须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
同时,随着中国与世界关系的变化,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他明确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只有牢牢抓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条主线,不断丰富和完善新时代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以建设性态度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际法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科学运用国际法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能力,才能让我们在激荡的大变局中站稳脚跟。
扎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沃土。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应运而生的,紧扣时代主题,具有强烈问题意识和鲜明问题导向,彰显实践品格和实践伟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系统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从建设法治中国到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我们解决了法治领域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把握法治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刻阐明“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才能发挥制度优势,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都在法治框架内有序运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才能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助力“中国之治”。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明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我们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提供了行动指南。
具有鲜明政治导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领域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把握原则、坚守底线”。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政治性,揭示出法治的内在政理,指引我们善于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处理法治问题,从政治上看问题、把方向,不断增强在法治领域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调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突出政治导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最大的区别。”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同时,党自身必须依法办事,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这既是加强党的领导的应有之义,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
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厘清法治和政治的关系,体现政治底色。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党和法的关系是政治和法治关系的集中反映。一方面,政治决定法治,为法治指明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另一方面,法治服务政治,为政治提供保障。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就是要坚决维护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维护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逻辑和政治立场。
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展现政治智慧。习近平总书记从宏观和战略高度谋划法治发展,突出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体现了深邃的政治思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党长期执政、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认识法治,重视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大局中的重要地位,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中央全会、党的十九大上都强调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还在多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多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每年全国两会,多次中央有关委员会会议、工作会议以及工作考察等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并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
法律是治国理政最重要的规矩。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用法治的方式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进入新时代,人们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更高要求,也在法治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彰显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具有鲜明的人民性。
始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崇高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
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到司法为民理念的贯彻,从执行难问题的破解到一系列重大冤假错案的坚决纠正,从法律援助工作的长足发展到“阳光司法”机制的建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一系列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被逐一解决,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更加顺畅高效,司法质效显著提升。
以民为本,循法而行,对公平正义的探索和实践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治社会的基础日渐稳固。
始终保护人民权益。民之所向,政之所行。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保护人民权益,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使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加充分、更加有效的保障,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权利得以协调增进,权益保护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全面提升。
始终坚持法治依靠人民。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因此,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等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国家权力;必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保障良法善治;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落实好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的重要举措,使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和实践热情得到充分激发,从而有效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新局面。
闪耀马克思主义理论光辉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深刻总结了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
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创造性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比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的理论,关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具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
创造性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大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运用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基本观点,分析全面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其他领域之间的内在关联,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以把握,揭示全面依法治国这个系统工程内部各个领域、部分、要素、环节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增强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运用辩证法,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为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运用对立统一的矛盾观,牢牢抓住法治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紧扣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创造性地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法治观点形成的。关于法治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纵观全球历史总结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关于中国法治建设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指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关于法治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两者间的相互作用指出:“在观察社会发展时,一定要注意这种决定和被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有机联系。”“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治建设……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要求的。”
习近平总书记用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法治思想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要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吸收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法治文明
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广泛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既凝结中国历史经验,又体现世界法治文明的一般规律,在理论上有许多重大创新、重大突破、重大发展,凸显开放融合、守正创新精神。
深刻总结中国古代法制历史的成败得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重视中华传统文化研究,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充分吸取世界法治文明的有益经验。从世界历史看,国家强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习近平总书记非常注重与其他民族和国家的交流互鉴,他指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指出,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
科学赋予中外法治精华新的时代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外法治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积极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深入阐发其时代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借鉴“礼法合治”“德主刑辅”“德法融促”等中国古代治国理政思想,强调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道德教化体系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促进,共同保障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引用中国古代政治家管仲和英国哲学家培根关于公正法度、公正裁判的论述,来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强调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比较分析已经实现现代化国家的法治化进程,总结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就必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地推进法治化”的经验。
悠远浩瀚的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都蕴含丰富的法律文化精华和国家与社会治理经验,深入发掘、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激发出更加蓬勃的生机。
放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我们的征途必定波澜壮阔,必定充满挑战,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中显现出更加重要的保障地位。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让法治的阳光普照大地。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来源:�t望 2023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