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全盟党史工作暨第二轮修志工作座谈会在锡林浩特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党史地方志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全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史地方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杨泽荣、盟委副书记罗虎在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盟委副秘书长李洪森主持会议,行署副秘书长陶福出席会议。各旗县市(区)分管领导、史志办主任、盟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盟史志办全体干部职工共152人参加会议。
盟委副书记罗虎在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全盟史志工作的重要成果,对全盟党史地方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要增强新形势下史志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以中央、自治区关于党史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为指导,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史地方志工作。全盟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发[2010]10号文件、内党发[2010]15号文件和锡党发[2011]6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做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坚持下去,要全力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如期顺利开展。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善始善终坚持抓好党史工作五年规划的实施,扎实开展党史资料征集和党史编研工作,不断拓展党史宣传和资政育人渠道,认真做好党史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罗书记最后指出,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史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保障。按照“一纳入、五到位”要求,切实保障史志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配合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配强史志工作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要关心史志干部的成长,把史志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交流纳入干部建设总体规划和布局中统筹安排。
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杨泽荣在讲话中对锡盟的地方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今后一个时期《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方志馆建设、第二轮修志工作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要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为依据,全面抓好地方志各项工作,加快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进程,确保2015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年鉴》编写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提高供稿质量。要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党史方志馆建设。锡盟要在有条件的旗县市(区)率先考虑方志馆的设立问题。要加大《地方志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全盟地方志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会上,旗县市(区)分管领导、盟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与盟委副书记罗虎在签订了第二轮修志工作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供稿内容和截稿时间,为高质量完成二轮修志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会上举行了《中国共产党锡林郭勒盟历史大事记(2001――2010)》首发仪式,为13个旗县市(区)、108个盟直单位及其他参会人员共发放《大事记》411册。
会议的圆满召开将有力地推动全盟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有效开展,使党史地方志工作更好地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